關于申報2016年山東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獎的通知
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及研究生: 為深化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著力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根據《關于開展2016年山東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魯學位辦〔2016〕6 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者應為省內研究生培養單位在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每項成果的申報者一般不超過3人。 (二)申報成果須為研究生實習實踐期間,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的項目,已獲山東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獎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 (三)申報成果應體現專業理論在解決實際問題中的進展和應用;在技術上有創新,并產生經濟效益;獲得較高社會評價,產生社會效益。 (四)涉密成果不得申報。 二、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分為文藝作品、應用設計、案例報告三類。 (一)文藝作品類:成果包括創作與演出曲(劇)目、美術(設計)作品、影視作品、翻譯作品等。 (二)應用設計類:成果包括專利、工程設計、產品研發、技術研發、規劃設計等。 (三)案例報告類:成果包括調研報告、醫案報告、解決方案、實務案例等。申報時,可根據成果情況自主選擇一種成果形式。 三、材料報送 擬申報的碩士研究生請于2016年6月24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學校研究生處,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山東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獎申報書》(附件); (二)成果載體:文藝作品類為光盤、圖冊;應用設計類為產品或技術說明、設計方案;案例報告類為案例報告書; (三)推廣或使用單位證明書,或經濟、社會效益評估證明書等相關資料;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除材料(三)一式1份外,其他紙質材料一律以A4紙張印刷,左側裝訂,一式3份報研究生處,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675560485@qq.com;成果載體如為光盤的一式2份報送研究生處。
附件:山東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獎申報書.doc
研究生處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