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同志
關于嚴肅換屆紀律的重要指示
加強對地方換屆工作的紀律保障。今年,地方各級黨委開始集中換屆。要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群眾信得過的干部選拔上來,把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堅定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善于領導科學發展和促進社會和諧的堅強領導集體。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同組織部門緊密配合,維護黨的組織原則,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的監督,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查處違紀違規用人問題及其背后的腐敗問題,確保地方黨委換屆工作風清氣正、健康順利進行。
(摘自胡錦濤同志2011年1月10日在十七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
“5個嚴禁、17個不準、5個一律”
換屆紀律要求
嚴禁拉票賄選。不準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通過宴請、安排消費活動、打電話、發短信、當面拜訪、委托或者授意中間人出面說情、舉辦聯誼活動等形式,請求他人給予自己關照;不準賄賂代表;不準參與或者幫助他人拉票賄選。對拉票賄選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選,已列為候選人的取消候選人資格,已經提拔的責令辭職、免職、降職或者依法罷免,賄選的還要依紀依法處理;參與或者幫助他人拉票賄選的,比照為自己拉票賄選的行為給予相應處理。
嚴禁買官賣官。不準以謀取個人職務晉升、調任、轉任、留任或者提高職級待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為他人謀取職務晉升、調任、轉任、留任或者提高職級待遇等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變相索取、收受賄賂。對買官賣官的,一律先予停職或者免職,再根據情節輕重進一步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通過行賄手段獲取的職務堅決予以撤銷。
嚴禁跑官要官。不準采取拉關系、走門子或者要挾等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或者職級待遇;不準封官許愿,或者為他人提拔調動說情、打招呼。對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相應的組織處理,并記錄在案;對搞封官許愿或者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關系、說情、打招呼的,要嚴肅批評,造成用人失察失誤等嚴重后果的還要追究責任。
嚴禁違規用人。不準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干部;不準突擊提拔調整干部;不準任人唯親,指定提拔調整人選;不準違反規定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或者違反規定提高干部的職級待遇;不準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準私自泄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干部等有關情況。對違反規定作出的干部任用決定,一律無效,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嚴禁干擾換屆。不準以威脅、欺騙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準編造、傳播謠言,誣告陷害或者侮辱誹謗他人;不準在換屆選舉期間私自向代表贈送紀念品和散發各種宣傳材料;不準阻撓對違反換屆紀律問題的調查和處理。對干擾破壞換屆選舉工作的,一律嚴肅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省紀委 省委組織部
嚴肅市、縣、鄉換屆紀律工作實施方案
為保證市縣鄉換屆風清氣正、順利進行,根據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的通知》(中組發[2010]21號)及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視頻會議精神和省委要求,按照教育在先、預防為主,突出重點、全程監督,違紀必懲、失責必究,統籌協調、同步推進的總體思路,制定嚴肅換屆紀律工作方案如下。
一、堅持教育在先,確保全員覆蓋
1、推動領導干部反復學。2011年3月,省、市、縣三級組織部門將換屆紀律學習材料,包括嚴肅換屆紀律的通知,警示教育案例選編,“5個嚴禁、17個不準和5個一律”換屆紀律卡片,分別送至本級黨委管理的每一名領導干部,同時附函明確學習和測試要求;向各級領導班子發送換屆紀律要求掛圖。7月,再次向各級領導干部發送換屆紀律學習材料,市、縣、鄉三級組織部門組織本級黨委管理的干部進行換屆紀律閉卷測試。將換屆紀律要求、案例材料列為全省各級黨校和培訓機構主體班次的教學內容。
2、督促紀檢、組織部門干部深入學。3月,各級紀檢機關、組織部門將換屆紀律學習材料發送本機關、本部門全體工作人員,提出學習要求;編制干部選拔任用及監督管理工作手冊,發給紀檢人員和組工干部。4月,在全省組織系統開展打造“四講”優秀團隊大討論時,進一步學習換屆紀律、明確紀律要求,提高嚴格執行換屆紀律的自覺性。
3、要求參加推薦、選舉人員認真學。班子換屆召開民主推薦會議前,與會議通知一并向每一名參加推薦人員發送嚴肅換屆紀律的通知和換屆紀律卡片,并將回執交本級組織部門。在下發黨代會、人代會和政協會會議通知時,將嚴肅換屆紀律的通知一并發送每一位代表和委員,要求既嚴格遵守又加強監督,堅決抵制不正之風。
4、引導干部群眾普遍學。結合換屆政策宣傳,省委組織部協調省級新聞媒體進行宣傳,主動向駐我省的中央新聞單位提供新聞線索,充分利用齊魯先鋒網、干部學習網、12380舉報網站、手機短信平臺,以及《山東組工信息》等部內刊物,進行宣傳;市、縣、鄉根據本地換屆工作安排,通過各種渠道、采取各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各級要及時總結嚴肅換屆紀律工作的經驗做法,通過組織工作專網報送上一級組織部門。
5、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7月,市、縣、鄉領導班子,市、縣兩級直屬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就嚴格執行換屆紀律分別召開一次專題民主生活會,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增強主動性和責任感,就帶頭遵守換屆紀律逐一表態。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的市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上,把遵守換屆紀律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省市派往市縣的督導組、檢查組分別參加市縣兩級民主生活會,縣委派人參加鄉鎮的民主生活會。召開民主生活會情況及時報告上級組織部門。
6、推行遵守換屆紀律承諾制。7月,市、縣、鄉黨委書記,市、縣直屬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書記,分別代表本級黨組織,對嚴格執行換屆紀律、切實抓好本地區嚴肅換屆紀律工作、營造風清氣正換屆環境,向上級黨委作出書面承諾,承諾書交上級組織部門;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就嚴格遵守換屆紀律要求、自覺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風作出承諾,承諾書交本級黨委書記;紀檢人員和組工干部,對嚴守換屆工作紀律作出承諾,承諾書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在民主推薦前,參加推薦人員對嚴守換屆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作出承諾,承諾書交上級組織部門。
7、開展談心談話活動。7-8月,省、市、縣三級黨委和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負責同志,分別與下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組織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一次專題談心談話,要求他們切實負起匡正換屆風氣的責任,帶頭嚴格執行換屆紀律;市、縣兩級黨委及組織部門主要負責人與其他班子成員、后備干部談話,要求他們嚴格執行換屆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今年下半年,各市換屆確定考察對象后,省委組織部負責同志與新進人選進行談話;縣鄉換屆確定考察對象后,市縣黨委及組織部門負責同志與新進人選談話時,重申換屆紀律要求。
8、對紀律教育和宣傳情況進行檢查。省、市、縣派出的換屆工作督導組、檢查組,通過座談會、個別訪談、知識測試等方式,對各地換屆紀律的教育和宣傳情況進行檢查。對知曉率低的單位提出批評,責成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二、暢通舉報渠道,及時發現問題
9、建立舉報電話、舉報網站24小時專人值守制度。省、市、縣三級組織部門明確值守人員、工作職責、工作內容,自2011年6月部署至2012年3月換屆工作結束,實行舉報電話、舉報網站24小時專人值守,確保群眾反映問題隨時有人受理。通過省內主要新聞媒體,再次向社會公布省、市、縣舉報電話和舉報網站;各級在向領導干部、換屆工作人員、參加推薦人員、代表、委員發送換屆紀律學習材料時一并告知舉報電話號碼和舉報網址。省委組織部對各地值守情況隨時進行抽查。
10、建立舉報信息的傳遞快捷通道和日報告制度。換屆期間,上級受理的涉及違反換屆紀律的舉報,1小時內電話通知下一級受理機構,舉報內容通過組織專網傳遞到下一級受理機構。各市每天對本市及轄區各縣受理的舉報信息進行統計匯總,17:00前通過組織工作專網報送省委組織部。
11、建立輿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省、市、縣三級組織部門建立輿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落實輿情應對工作責任,加強輿情的實時監控,對媒體反映的違反換屆紀律的問題,迅速采取應對措施,對需要查核的問題及時查核并公布真相,正面引導輿論。對別有用心散布謠言、借換屆之機惡意攻擊誣蔑他人的,會同有關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三、加大查處力度,嚴格追究問責
12、堅持分級辦理。市、縣組織部門及時受理查處群眾反映的問題,本級解決不了的,按照管理權限逐級向上反映,重大案件及時上報。反映問題性質嚴重、線索具體的,省、市兩級組織部門直接調查;必要時,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聯合進行調查。
13、完善查核措施。對涉及違反換屆紀律的問題,特別是拉票賄選、買官賣官、跑官要官、突擊提拔調整干部、干擾換屆等問題,采取領導掛牌督辦、立項直查、立項督查等方式進行重點查核。
14、建立查核工作隊伍。從紀檢機關、檢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及其他省直部門單位抽調一批原則性強、熟悉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工作的人員,組成3-5個相對固定的查核小組,專門負責重要案件的查核、督查工作。
15、實行限時辦結。建立違反換屆紀律問題查核專辦制度。凡內容具體、線索清楚的,省、市、縣三級組織部門要迅速查處,限時辦結。掛牌督辦和立項督查件15日內辦結,逾期5天,請組織部長到上級組織部說明情況;逾期10天,在全省組織系統內通報批評。對考察期間收到的舉報,由考察組負責調查,在考察工作結束前辦結。
16、做好反饋和解釋工作。對署名真實的舉報,在調查期間直接與舉報人溝通,告知受理情況,調查結束后立即向舉報人反饋;對匿名的舉報,開展調查應以適當方式讓被調查單位干部群眾知曉,調查結束后向單位領導班子集體反饋調查結果。
17、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經查屬實的違反換屆紀律的行為,嚴格按照“5個一律”規定進行處理。對經查確實有拉票行為但沒有被確定為考察對象的,作為政治品德問題記錄在案;對群眾有反映但沒有查實的,進行談話誡勉。對編造、傳播謠言,誣告、陷害或者侮辱、誹謗他人干擾選舉的,從嚴處理。
18、加大通報和問責力度。堅持誰查處誰通報,查處一起、通報一起;本級不通報的,上級予以通報;對典型案件,省委組織部隨時通報,必要時公開曝光,以警示和教育干部。對因沒有及時受理查處而引發重復舉報、越級舉報的,對查實問題沒有按照“五個一律”規定處理的,對查處情況沒有通報的,追究市、縣紀檢機關、組織部門主要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9、落實工作責任。嚴肅換屆紀律,市、縣、鄉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紀委書記、組織部長是直接責任人。從今年3月開始,省委組織部每月通報一次受理各市縣舉報情況,通報發至各市縣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和組織部長;對舉報量排前3名的市和問題突出的市,約請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專題匯報;對舉報量排前10名的縣,請縣委書記到省委組織部專題匯報。鼓勵基層認真辦理群眾舉報,凡是中央組織部、省委組織部收到舉報前,各市、縣認真查處并按規定上報受理情況的,不再列入省委組織部通報范圍。
四、強化檢查考核,落實全程監督
20、嚴格執行監督制度。6月,制定考察對象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辦法。7月,市縣兩級黨委書記對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情況進行自查,月底前將自查報告報省委組織部。8-10月,在對市、縣領導班子考察時,對各地執行四項監督制度、考察對象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制度及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自查情況進行檢查。
21、突出關鍵環節監督??疾旖M負責在參加推薦人員范圍內開展嚴肅換屆紀律情況問卷調查,重點了解掌握換屆紀律的情況,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違反換屆紀律的行為;發布考察對象公示通知時,將考察對象是否有違反換屆紀律行為列為一項舉報內容;考察時注重了解考察對象遵守換屆紀律情況。
22、加強換屆風氣監督巡視。換屆期間,省、市、縣三級組織部門分別會同紀檢機關派出督導組,對市、縣、鄉執行換屆政策規定、嚴肅換屆紀律情況進行檢查。省委巡視組結合各地換屆進度,合理安排今明兩年的巡視工作,把檢查、了解各地換屆風氣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內容。
23、開展換屆風氣測評。換屆選舉時進行換屆風氣測評。在給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會議通知時,一并發送換屆風氣測評表,請他們對換屆風氣填寫評價意見,會議結束前收回,由上級派出的換屆指導組統計匯總后交派出單位。
24、進行換屆紀律執行情況考核。省委組織部綜合分析 “5個嚴禁、17個不準和5個一律”知曉度、換屆風氣測評情況、民意調查結果和舉報受理查處情況,對市縣兩級嚴肅換屆紀律工作和執行換屆紀律情況作出評價。好的予以表揚,不好的予以批評,有嚴重問題的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