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根據《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和上級有關考核工作要求,學校定于2020年11月下旬至12月開展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清查工作。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圍:
(一)盤點資產。在“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固定資產管理系統”登記入賬以及其它在用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
(二)檢查管理情況。各單位自查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落實以及管理隊伍建設情況,資產管理員(房地產管理員)是否明確;自查固定資產保管和維護情況以及待處置固定資產管理情況等。
二、清查基準日:
2019年12月31日。
同時核實2020年度資產,未辦理入庫手續的及時辦理。
三、清查內容:
1、按照固定資產管理系統中使用人名下的資產對照實物,逐一清點,逐一核實,做到使用單位、使用人、設備名稱、存放地點一一對應;否則,需及時進行變動調整。重點清查崗位變動以及退休、調離的人員名下資產,在系統中按程序要求做好變動調整。同時清查近兩年內即將退休的工作人員名下資產,提前做好變動計劃。
2、本年度已購置但未入庫的資產,清點后依據票據盡快辦理入庫手續并打印粘貼條形碼。
3、對清查出的盤盈(含賬外資產)、盤虧、閑置、丟失等資產,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申請意見。
4、使用固定資產管理系統、微信客戶端進行各類資產的逐項清查。清查完畢后撰寫盤虧資產、盤盈資產明細以及具體原因,完成資產清查自查報告,資產清查盤點表和資產清查報告樣式附后。經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公章后,于12月18日前交資產管理處3113室。
5、各部門單位接通知后立即著手清查,清查過程中可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與資產管理處資產科或QQ工作群加強溝通聯系。對于有關反映的共性問題還將在近期資產管理員培訓中進行統籌反饋。
三、清查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資產清查是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各部門、單位要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各部門、單位的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制定工作方案,單位內部各科室要密切配合、協調一致,明確工作職責,認真組織清查,確保此項工作圓滿完成。
(二)確保準確、真實、完整。各部門、單位要對本部門、單位占有和使用的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真實完整地反映資產的使用和管理狀況。將實物盤點同賬務核實結合起來,保證清查程序環環相扣,做到賬實相符,不重不漏。相關部門應積極配合,確保資產清查結果真實準確。
(三)完善信息系統,強化數據管理。各部門、單位要依據清查結果完善資產管理基礎信息和固定資產信息數據庫,及時增加、變動和處置,真正實現資產從靜態到動態的管理,為事業發展、預算編制等重大事項提供全面、準確的數據支持。
(四)實事求是,嚴肅紀律。各部門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
(五)各單位自查結束后,資產處綜合自查情況和日常掌握的情況,組織專人進行抽查檢查。各部門單位資產清查開展情況作為審核審批年度各單位資產購置計劃的重要依據。
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資產管理處
2020.11.26